萧山赌博犯罪律师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动态
刑罚分类
刑事案例
刑事审判
自首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法律文集
刑事动态
刑罚分类
刑事案例
刑事审判
自首知识
经济犯罪案例
经济犯罪
刑辩指南
犯罪状态
罪罚轻重
刑事文书
死刑知识
强制执行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自首知识
什么叫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30日
来源:
萧山赌博犯罪律师
http://xshdpfzls.maxlaw.cn/
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的行为依据,他是指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主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不隐瞒、不伪造,这是认定自动投案的依据,也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
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应符合以下情况:
一、投案交待的必须是犯罪事实。如果投案人所交待的不是自己所犯罪行,而是违法或者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构成自首;
二、投案人所交待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也就是投案人交待的是自己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然也包括与他人共同犯罪的事实,如果投案人只交待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不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
三、投案人必须如实地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即投案人应当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原本本地交待清楚,不虚构、不伪造、不避实就虚、不避重就轻、不推诿塞责,否则不构成如实交待,也不能认定自动投案,当然也就不能认定为自首。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被公安拘传后交代的犯罪是自首还是坦白?
2.怎样才能算自首、如何处理自首
3.一般自首的规定
4.被公安拘传后交代的犯罪是自首还是坦白?
5.不能认定自首的情节
首页
|
律师介绍
|
专长领域
|
法律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萧山赌博犯罪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706817283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